2010年5月10日 星期一

就是要你來不及追



歐盟達成危機處理機制協議 聲明全文


鉅亨網編譯張正芊 綜合外電
20100510
 12:56:29


以下為歐盟各國財政部長周一 (10 ) 就防堵希臘債信危機擴散至其他國家,所達成的危機紓困協議全文:


歐洲理事會及歐盟成員國今日決定,將採取一系列措施,以維護歐洲金融穩定。其中包括設立一歐洲金融穩定機制 (European Financial Stabilisation mechanism),總金額上達 5000 億歐元。


「隨著希臘爆發危機,金融市場的情況變得脆弱,因而出現傳染風險,需要我們出手解決。因此,我們採取終極行動,來支持希臘紓困,設立歐洲穩定機制,並堅持要求需要整頓財政的國家加速行動。


「首先,經過歐元區各成員國採取程序,以及歐元區各領袖開會後所獲得的成功結果,希臘援助計畫付諸實行的阻礙已經排除。歐盟執委會今日已代表歐元區各成員國家,正式與希臘簽訂貸款協議,第一批撥款將如期於本月 19 日啟動。歐洲理事會強力支持希臘政府所提出、充滿抱負且符合現實的財政整頓及改革計畫。


「第二,歐洲理事會強力捍衛所有成員國家的財政穩定及經濟成長穩固,因此協議:在需要進行財政整頓及結構性改革的國家,將加速推動改善計畫。我們歡迎並強力支持葡萄牙及西班牙的承諾,保證在 2010 2011 年採取額外積極整頓財政措施,並於本月 18 日歐洲理事會財經會議中呈報這些措施。歐盟執委會將於 6 月份,在財政赤字過多的處理程序框架下,評估這些措施的適當性。歐洲理事會同時也歡迎這些國家承諾在 18 日的會議中,提出結構性改革措施,目的在加強其經濟成長表現,以及隨之而來的財政持續性。


「第三,我們決定設立一歐洲穩定機制。這項機制,乃根據歐盟條約第 122.2 條及歐元區成員國跨政府協議。該機制的啟動,須受到嚴格的條件限制,並在歐盟及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(IMF) 聯合提供支援的框架下,援助條件類似 IMF 的條件。


「歐盟條約第 122.2 條允許,當成員國陷入超越控制範圍的特殊情況所造成的困境時,提供財務支援。如今,我們正面臨這樣的特殊情況,紓困機制也將持續生效,直到金融穩定獲得保障。該機制總金額最高可達 600 億歐元,且不影響現有援助歐盟非歐元區成員國資產負債表的中期金援機制。


「除此之外,歐元區成員國已準備好提供額外援助資源,方式為透過一特殊目的機構 (special purpose vehicleSPV),保證由成員國採合乎比例方式聯手提供援助,並於 3 年後期滿失效。這項機制,將尊守各個國家的憲法規定,總金額達 4400 億歐元。IMF 將參與這份金援協議,並預期透過與近期歐洲金援方案相符的慣常機制,提供至少達歐盟金援總額一半的援助。


「同一時間,歐盟將盡速開始推動補強現有框架所需的改革,以確保歐元區的財政穩定,主要根據 2010 5 12 日即將生效的歐盟聲明。我們強調,歐盟對於加強各國財政秩序,以及設立一永久危機處理框架,相當重視。


「我們重申,需要盡速改進金融市場監管,特別是關於衍生性商品市場以及信評機構的角色。不僅如此,我們需要繼續推動其他措施,例如徵收市場穩定費用,目的為了確保金融部門在未來危機發生時,能夠承擔其需負責任;此外也考慮徵收全球交易稅的可能性。我們並同意加速研擬危機管理及解決之道。


「我們也再度強調,歐元區成員國對於歐洲央行 (ECB) 為了確保歐元區穩定所採取的行動,表示支持。」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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