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6月5日 星期五

台灣A擱發

Vila:看在外資眼裡重點不在簽約內容


而在白紙黑字的簽約儀式,兩岸共同簽署改寫歷史的這一刻。


二岸關係的改善,政治風險的降低,讓外資視為投資天堂。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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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銘清:兩岸金融改革應與海西建設相適應 可速簽MOUECFA


兩岸網記者陳慧琳 廈門
2 009 / 06 / 05
星期五 15:29


海西2009兩岸經濟暨金融研討會今 (5)日在廈門舉辦,海協會副會長張銘清受邀出席時表示,兩岸經濟合作、促進兩岸共同發展,事關兩岸同胞的福祉和利益,金融改革應與海峽西岸經濟區的建設相適應,兩岸在完成 MOUECFA的簽定後,兩岸可就相關的金融經營業務、開放金融市場、加強兩岸金融業的發展進行協商。


張銘清表示, 5月26,中國總書記胡錦濤和國民黨主席吳伯雄會談時,就推動兩岸關係發展提出 6點意見。其中,在關於「兩岸經濟合作」部分指出「今後一個時期仍然要把全面加強兩岸經濟合作作為重點。」因此簽訂兩岸經濟合作協議爭取今(2009)年下半年談起來。


而對於大陸國務院出臺《關於支援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意見》,定位海西經濟區為兩岸交流合作先行先試區域,張銘清也指出,海峽西岸經濟區的建設,已經成為大陸中央部署的戰略任務。


張銘清表示,隨著兩岸關係呈現新局面,兩岸同胞渴望交流的願望強烈地迸發出來。只要是有利於加強兩岸交流、促進兩岸合作、增加兩岸福祉的活動,都會受到兩岸民眾的歡迎和支持。


張銘清還說,兩岸應積極推進建立兩岸金融監理合作機制 (MOU),在此機制下,優先批准台資銀行、保險、證券等在福建設立分支機構或參股福建金融企業,支持設立兩岸合資的海峽投資基金,進一步擴大兩岸貨幣雙向兌換範圍,逐步建立兩岸貨幣清算機制。


張銘清表示,金融改革應與海峽西岸經濟區的建設相適應。


張銘清指出,推進金融改革先行先試,兩岸可以在金融機構、金融業務、金融市場、金融人才、金融監管等方面,共同探討合作機制和對接模式,把海峽兩岸建成金融合作實驗區。


張銘清進一步說,台灣金融界所提的, WTO的框架下,簽訂 MOU;在ECFA框架下,就金融合作開展談判。在完成 MOUECFA的簽訂後,兩岸可就相關的金融經營業務、開放金融市場、加強兩岸金融業的發展進行協商。
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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